“我們10個人的辛苦錢已經收到了!”近日,靈臺縣檢察院檢察官仇琛回訪時,當事人付某開心地介紹。
2024年3月,年近六旬的付某與9名年齡相仿的村民在包工頭練某手下當“小工”,負責高速公路項目的水渠、擋墻修建以及植樹綠化等工作,商定日薪160元,工程結束后一次性付清。半年后,工程如期竣工,練某卻不見了蹤影,從起初電話里表態“放心,工程款到位了就發工資”到后來“無法接通”,原來的項目部也早已撤離,付某等人將近20萬的工錢眼看沒了著落。
討薪無門的付某等找到了人社部門后,該單位依托檢察機關設立的“民事支持起訴工作站”向靈臺縣檢察院移送了付某等人欠薪線索。
“經審查,他們舉證能力處于弱勢,符合民事支持起訴條件,我們就和勞動監察大隊引導、協助他們收集固定欠薪證據材料,但是當事人練某通過很多方法也沒有聯系到。”辦案檢察官仇琛介紹,在審查中檢察機關發現項目分包合同不夠細致完善,報酬支付責任不明確,便向工程承包方交一公局集團西南公司靈華高速項目部反饋了案件相關情況。
取得聯系后,該公司項目部表示,他們已經向練某全額支付了工程款,其中就包括付某等人的工資,工資沒拿到手應該找練某討要。
為切實解決這10人的欠薪問題,依據府檢聯動及檢法協作機制,2025年1月,靈臺縣檢察院在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后,與相關部門聯合召開訴前調解會,深入分析并依法認定了項目承包方、分包方各自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多方調解下,高速項目部參會代表認可項目部在勞務分包過程中存在審核不嚴等問題,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我們同意全額支付付某等10人的工資。”在該縣檢察院與法院、人社部門聯合召開的訴前調解會上,隨著中高速項目部負責人羅某的表態,這場原本無望的討薪最終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項目負責人還表示,企業將以此為契機展開“內部體檢”,加大對分包商的監管力度,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據了解,今年以來,平涼市檢察機關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著力解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欠薪難題,高效運行31個“民事支持起訴工作站”,為46名農民工挽回各類經濟損失68萬余元,幫農民工解決實際困難38件,讓“護薪”更“護心”。